心功能不全分级标准是什么
心功能不全分为四级,主要是以休息或者活动出不出现心悸呼吸困难为分级标准。一级,心功能不全病人可以自由活动,在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时无气短,心悸,呼吸困难等症状。二级心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力活动轻度受限,休息时无症状,但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时可出现心悸,气短,呼吸困难等症状,三级心功能不全的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,休息时无症状,但轻微体力活动就出现心悸,气短,呼吸困难等症状。四级心功能不全的病人,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,在休息时也有心悸,气短,呼吸困难等症状。